车牌可以转让过户吗
法律分析:1、原则上车牌是不可以转让的,目前车辆过户车牌是随人不随车,是不能随车过户。
2、例外的情况为:
(1)目前各地区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允许夫妻双方实现转让过户。以深圳为例,夫妻一方将名下登记的本市车辆变更至无车且无有效指标一方,可以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直接办理,无需申请指标。也就是说,只要另一方没有车也没有申请指标,任何时候都可以将车辆变更到对方名下的。
(2)北京方面,还可以通过车牌继承的方式转让车牌号。规定是所有人过世前所购买车辆,在车牌号所有人过世后,亲属可以去北京车管所办理车辆继承,在继承该车的同时获取北京车牌指标。但这种方式仅限于指标所有人直系亲属,具体细节问题可以直接咨询车管所。
法律依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变更至另一方名下,转入方同时满足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三)(四)项规定的,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变更登记后,原车辆所有人不得据此申请更新指标;变更登记后,车辆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需要申请更新指标的,按照变更登记前车辆所有人获取车辆的方式与时间,参照本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规定,确定更新指标类型。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含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报车辆购置税、外地车辆转入本市、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等手续的,应当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或者公证机构出示指标证明文件;对取得指标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相应文件中注明指标取得情况;单位和个人(含家庭主申请人)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应当持相应文件。
北京车牌过户规定
车牌不可以过户,二手车的车牌是属于原车主的,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其车牌无法保留,新车主需重新选择号牌,办理机动车登记。原车主在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在规定期限内再购买新车或二手车时,可以继续沿用原号牌。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北京买卖二手车车牌可以过户吗
北京车牌号不能过户。
按照交规规定,车牌是不能过户的,车牌属于国家共有财产,它并不属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车主对车牌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拥有权,因此并不能随车过户。
二手车交易就是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在办理转移时按规定必须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并重新核发号牌。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办理过户资料流程:
一、办理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且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可以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作为其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转入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电车、轮式自行机械、挂车除外。对申请办理京A号牌摩托车转入的,应当提交已注销或者转出车辆的证明。对市财政局控办范围内的单位申请载客汽车在本市范围内转移或者转入的,应当提交控办证明。
三、本市转出的机动车因不符合转入地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污染物排放标准而退回本市的,应当凭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证明予以接收,恢复档案和计算机信息。
四、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办理转移登记,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机动车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